2003年开始法院就是这样认定的。
在2003~2022年中间的二十年,大部分烂尾的项目都是“买的时候便宜”,烂尾之后反而房价上涨了。
所以那个时候所有的法院都受理,业主起诉退房的案子并判决支持,解除购房合同,解除贷款合同。
直到2022年,由于房价下跌,在2019~2022年买房,然后烂尾的,多半是买的时候贵,烂尾的时候房价降了,这时候突然法院多了一条内部规定,说判退房前要问问保交楼专班的意见:保交楼专班如果不同意法院判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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